写作共振

October 4, 2017 · 1881 words · 4 min

我时常为自己喜欢写作而感到庆幸,并“自夸”地将其称为一种爱好。它不像学习或其他那些功利性的活动–非要挣个出人头地,而是只要弄出些笔墨就可以自我满足。钟表的时针滴滴答答地迈过了一点–现在依然算是中秋之夜。就着写字台上台灯发出的微黄灯光,我不自觉地敲击着电脑键盘,一种写作的欲望便冲上心头。

写些什么呢?思考之余,我会漫无目的的打开一个文件夹、点开其中Word文档,撇两眼后再关掉。确实惊讶于自己写过这么多东西,其中不乏11、12年的“陈年旧物”,但更多的是个人网站开通后所写的各种“残次品”。写多了,便养成了习惯。不再拘泥于围绕中心主题的“高考作文”式写作,而是任笔锋信马由缰。某个特定时刻自己想法——喜爱什么、憎恶什么、渴求什么,对某些事、某本书、某部电影的零碎想法,甚至是自己随意构思的小说情节、经历的一个梦、虚无缥缈的幻想,都会随意的记录下来。他们往往是一些片段,要么集中在一篇Word文档里杂乱无章地罗列着,要么被自动命名为“新建Word文档1、2、3、4…”躺在硬盘的角落。

零落的“碎片”,不就是一个个真真切切的、曾经的自己吗?同自己的偶遇,往往蕴含异常的欣喜。这时,我偶然发现自己曾经的一篇短文。

北半球的孤单(写于游大唐芙蓉园之后)

2016.03.06

这是一种飘忽,一种无奈。

前一秒钟还是双目炯炯对着现实,后一秒种就双目对着无知的茫然。目的在旋转坠落,洒下星星点点的时间盲点,我囚着头,佝偻在桌前,做着大家都在做的事。我不知道我该去哪,只是想走着,不要停。花花屏幕闪过文字和图片,我又一次拉下刷新,上提翻页,完全是固定的摆动指头,大脑已经僵硬。

脚步不听使唤,我被迫走向漆黑的夜。耳边是北半球的孤单,眼前是微光绰影下的小道。这种感觉很慢很慢,像是在夜幕里不舍要成永恒。影子变大变小,行人三两走过,头抬头落,上一秒你在想什么都被徐风带过,你观察着现在,像是刻意。

黑夜是光华的沉淀和归宿,像一个敢于遁世的智者,用灵魂搏击着、滋润着精神和生命。我多么希望林子里可以传来幽幽笛声,扬着忧郁中镶着欢快的调子,让我可以循声走去。眼睛被蒙纱,界限被冲破,思想却无边。你不知是什么,不知为什么,但你知道它很伟大,并且带给你从未有过的愉快。

我成了妖魔,成了恶灵。林子的尽头,人声又繁。举目四见的光斑弥红,张牙舞爪的射向我的瞳孔,吞噬了明月繁星,给我戴上了镣铐枷锁。但我笑笑,不止止因为我不再怯弱。

  我的记忆瞬间回到了那个初春。

就像我现在一直在单曲循环着《千本樱》一样。那时我的手机里循环播放着欧得洋的歌曲——《孤单北半球》。歌词中写到:

别怕我们在地球的两端,

世界再大两颗真心就能互相取暖。

我感到异常的落寞与寒冷。是的,因为那个女孩。在和哥们潇洒玩回来的时候,独自坐在图书馆的桌子上,自己头疼欲裂。记得非常清楚,对面的学生一丝不苟地画着工图作业,教室里寂静无声。莫名的压力和松懈向我袭来,我什么都不相干。终于决定在北花园里走走。

初春夜里的风依然寒冷,却格外提神。白日里甚为喧嚣的北花园此时格外寂静,我放空了大脑,漫无目的的在黑夜中穿行。忽然想听到那笛声、遇见清晨在这里吹笛子的那个女孩,但黑夜里能预见什么呢?除了自己被不断拉长和挤压的黑影,丑陋万分。两三个擦肩而过的行人,与我无干。孤单的北半球,孤单的我,没有地球“这边”的温暖。

回到今夜,我又打开了那首熟悉的歌。果然自己还是含羞而矫情啊,就像红着脸的姑娘扭捏着身体,不好意思地跑到纱巾后面,欲遮还羞地露着半边脸。果然还是不好意思再写下去了,但总有一天我会把他补完的吧,我想。就像刚刚高中毕业的我畏惧回忆那段“黑暗时光”,但现在却时常在梦中忆起那样。

从那时开始,我不断地写一些东西。并且开通了博客之后,又迫不及待的将文章放在网上。尽管观者寥寥、在意着寥寥,但于我又何妨呢?这种将所读所想写下来的感觉只有经历者才能有所体悟、那种与曾经的自己精神重逢的感动只有经历之人才能为之沉醉。

不单单因为那件事,但确实很受那件事的影响。大一下学期的那段时间,我办了一张旅行套卡,开始在周六周日旅行,结识了一些有趣的人;尝试去做勤工助学,偶然碰见高新一中的“老校友”;参加志愿队;再次抱起了心爱的木吉他;同时更加努力的学习……

无论如何,我都觉得自己现在已经充实了许多。

字数统计显示已经有2000多字了,我终于松了口气,心想着总算是完成了坚持写作这份“自我任务”。我再次把音乐调到了旋律激昂的《千本樱》——我最近沉迷于这首音乐。心中竟然生出了小小的自豪感。那个初春之夜,我穿出黑暗、再见灯火;而如今我可以在深夜淡淡自豪,因为我不再怯弱。

2017-10-04 咸阳

写作共振